《钱包行云在线充值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钱包生活(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生活”)和钱包行云服务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用户”)以在线电子协议的形式订立。用户在进行充值过程中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用户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届时用户不应以任何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本协议约定之充值服务是指用户在钱包行云注册后,以钱包行云约定的支付方式向其钱包行云账号充值,以满足其在钱包行云接受相关服务后支付相应服务价款和服务费的服务。
用户使用钱包行云服务,应向钱包生活支付相应服务费,钱包生活有权在用户接受相关服务后,以从用户资金账户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方式收取服务费。服务费具体标准以系统公告和服务费收费规则为准。
1、钱包行云支付系统提供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网关支付(仅PC端支持)等形式进行充值。
2、用户可以在充值页面自由选择具体的充值方式和充值金额,并按相应页面提示完成充值。
3、用户完成账户充值后会经过一段时间到账,具体根据第三方支付成功状态回传的时间为准。
4、用户的充值金额,会首先默认偿还用户资金账户欠款金额,直至用户资金账户不再欠款为止。用户充值资金偿还欠款后剩余部分(如有),用户可以自行使用和消费。
1、用户必须采用钱包生活所指定的充值方式进行充值,若用户使用非钱包生活指定的充值系统进行充值,或以非法的方式进行充值而造成用户自身权益受损时,不得因此要求钱包生活作任何补偿或赔偿,钱包生活也保留随时终止其用户资格及使用资金账户的权利。
2、用户充值一旦成功,充值即确定完成,钱包生活将不提供任何更改、修正服务。用户不得向钱包生活要求退还充值资金。
3、在使用钱包生活资金账户时,用户必须仔细确认自己的账号,若因为用户自身输入账户错误、操作不当或不了解相关服务计费方式等因素造成充错账号、资金错用等情形而损害自身权益,不得因此要求钱包生活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页面公告、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用户。
双发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钱包生活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